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花的是谁的钱 国家的钱纳税人的钱

2008-11-7 10:43:23  来源:政府采购信息报  作者:湘樟

  时常听到这样的话:“我们这个项目的钱是我们千辛万苦,好不容易才争取下来的,你们不能为了节省资金就不让我们单位配置更好的设备,我们一定要买最好的。”、“买的东西是我们用,钱是我们出,凭什么我们就不能有自己的选择权。”、“我们对于招标结果不满意,不喜欢这个企业的东西,反正资金是我们争取的,我们就不和他们签合同,看谁能耗过谁。” 

  在政府采购的具体执行过程中,总会遇到一些采购单位由于招标结不是他们一开始所中意的,或者买到的是同类型的国产品牌。对此,采购监管机构和操作机构经常需要进行积极的解释和沟通,宣传政府采购的法律法规,以实际经验告诉他们,选中的产品并不是他们所认为的那么价格低廉、质量低劣,政府采购法能够从资质审查、合同效力、市场准入等环节对其进行监控,大部分采购人都能够理解并接受,可是还是有一小部分采购人对此难以认可,前面的那些话就是他们的观点--钱是我们自己争取过来的,我们花自己的钱买设备,为什么不能买好的,买自己中意的。
  
  这其中有一个关键的问题,那就是我们的所有采购项目,花的是谁的钱,这样一小部分采购单位或许忽略了一个重要的问题,国家批给他们的资金,并不代表这笔资金就属于某个集体或者个人,他们花的每一笔钱,从根本上来说,都是国家的钱,是纳税人的钱,每一个集体和个人都没有权力随意支配,更没有想买什么就买什么的权力。
  
  政府采购一个非常重要的原则是满足采购人的需求,这既有力保障了采购人的购买目的实现,也从另一个角度给其定下了一个标尺,采购需求就是一个参照物,只要产品能够很好地满足采购人的需求,能够提供配套的培训与服务,那么采购结果就应该被认可。
  
  政府采购应该对采购单位负责,为其购买满足其需求的产品;政府采购也应该对供应商负责,维护其合法权益,政府采购更应该为国家的资金负责,实现采购结果物有所值,既有质量保障,也有经济效益。
  
责任编辑:蒋莉蓉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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